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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活动均属慈善(2)

摘要:同时,草案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等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民政等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接受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国家鼓励

同时,草案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等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民政等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接受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国家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假冒慈善名义骗取财产或者慈善组织、慈善信托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假冒慈善名义骗财产追究法律责任

法制网北京10月30日讯 记者张媛 法律责任是法律约束力的保障。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假冒慈善名义骗取财产现象,慈善法草案作出专门规定。

草案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冒慈善名义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