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发布,其中明确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增补处分情形,细化相关规定,明确处分标准,统一违纪行为名称,提高纪律处分的规范化水平。 庄德水认为,这说明,中央把条例修改看成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关键一环,也是统筹推进党内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 在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王岐山表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解决问题的途径在于完善党规党纪,“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需要完善的党规之一便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今年7月,王岐山在陕西调研时强调,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针对现阶段突出问题。要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要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在参加中纪委召开的专家学者座谈会时,新版条例给谢春涛的两个突出印象是覆盖面更宽、要求更严,针对这些年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老百姓不认同、不满意的问题等,都细致地分门别类列出负面清单,“哪些不能做、做了会受到什么处分,非常清楚”。 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调“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成6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形成了高于国法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对此,庄德水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根据新版条例,党风廉政建设将形成比较完善的约束体系,尤其是新增加的内容,向全社会传递了中央继续高压反腐的信号,反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反腐败永远在路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党规党纪属于党内法规体系,本身就是制度反腐的组成部分,对条例的完善,能够更好地从制度上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约束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