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武汉10月23日电 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刘旻洋 湖北省公安机关在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中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12名顾问团成员来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4所高校以及3家知名律师事务所。 12位法律顾问分别是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行政法等领域从事司法研究和实践的知名专家。根据规定,他们组成湖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团,为全省民事和行政诉讼业务、重大疑难(案)事件、重大复杂疑难信访案(事)等法律事务、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论证和智力支持;根据各自领域的调查研究,对湖北公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和行政命令提出纠正建议,防范和控制公安指挥决策的法律风险。 湖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中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是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相关要求,是防范公安指挥决策法律风险、提高公安执法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