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再次到商场作案,盗窃嫌疑人李正(化名)被抓了个正着。 流窜作案的李正栽在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民警手里,多亏了商场里连接“人脸识别系统”的高清探头报警。 今年3月,洪山警方研发启用这套“人脸识别系统”。目前,系统已预警8次,抓获多名嫌疑人。 这是湖北省公安机关构建“互联网+公安工作”的探索之一。 “‘互联网+’已成为新常态下一种思维模式,善用‘互联网+’新思路就能解决警力不足、实现提能增效。”湖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曾欣说,该省推动互联网与公安工作深度融合,缓解了警力不足,实现了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 重大信息第一时间获取 一场“水战”,险酿命案。 今年4月29日,引水灌溉自家农田时,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村民王某与邻居发生争执。眼看气氛不对,有村民把信息发到有民警参与组建的微信群。正当双方邀人准备大打出手时,民警赶来及时制止。一场可能发生的群体械斗戛然而止。 通过微信等信息平台,襄州公安分局今年上半年及时发现、制止群体事件20余起。襄州公安分局民警微信群,是湖北公安机关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的一个缩影。 为防范打击暴恐犯罪,湖北省公安厅在全国首推“湖北反恐网络哨兵”微信公众服务号,配套出台《群众举报涉恐涉暴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涉恐涉暴违法犯罪线索。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接收群众举报涉恐线索200余条,核实有价值线索14条、侦破涉恐案2起,向线索举报者兑现奖励2人次。 “提前收集掌握预警性、内幕性、行动性的信息就能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各类隐患、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掌握工作主动权。”湖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认为。 秉持“信息主导警务”理念,湖北省公安厅与专业公司研发了“三员网鹰”信息报处平台,开通了网安部门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实现信息随时随地报送。 2014年9月1日,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东方小学一名学生家长持刀闯入校园砍伤9人,1名老师、3名学生死亡。事发后,当地网警第一时间用手机移动智能终端上报现场情况。获悉后,湖北省公安厅速派专班前往处置,做到了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截至目前,湖北1000余名网安民警用移动智能终端上报涉警、涉稳、涉恐信息5000余条,一大批突发案(事)件警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我们将把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向全警拓展,进一步扩大信息来源。”湖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违法犯罪第一时间打击 群众微信举报,“光头强”应“图”落网。 7月16日,武汉警方接到报警称,一名男子白天猥亵路边候车女子后逃跑。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光头”特征,并将视频截图发布到破案微信群。14天后,一名逛街市民发现了“光头强”,立即拍照并通过微信传给警方,协助警方擒获嫌疑人。 “人人都是传播者。”湖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立足社会发展实际,该省公安机关建立警民QQ群、微信群等,实时发布违法犯罪嫌疑人信息,不断挤压违法犯罪生存空间,有效提升了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统计显示,今年1至8月,全省公安机关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收集案件线索350条,直接破案1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人。 面对网络谣言日益突出问题,湖北省公安机关在新浪和腾讯微博、百度贴吧认证注册网警公开巡查执法帐号“湖北网警巡查执法”,探索开展网上交互式主动执法,提醒网民合法上网、理性发言。 “湖北网警巡查执法”上线以来,全省共开展公开执法警示80余起,发布防骗、辟谣等帖文400余篇,24小时在线与网民交流互动1000余人次,聚集粉丝12万余人。 民生服务第一时间提供 受理各项业务1.5亿次,平均每天点击量约30万次,还能自动推送年检、违法等各类车驾管业务提醒信息。自2013年8月开通以来,“武汉交警”微信平台的上述18种服务项目受“热捧”,60万名驾驶员关注、25万名驾驶员将驾驶证或行驶证与之绑定。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警务前移、更好服务群众,湖北省公安机关树立“e”时代“易”办事理念,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开通网上警务室,打造互联网全天候便民“直通车”。 根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要求,湖北公安机关全力推进建设“湖北网上公安局”,平台提供109项与群众(或企业)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热点办理事项,受理部门覆盖省、市、县、派出所四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