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德水建议,应该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加强网络舆论监督与管理,实时关注网络上出现的与举报相关的信息,明确启动调查的条件、程序以及方式,避免产生负面舆论效果;要完善相关机制,明确规定网络举报应由哪个部门审核处理,调查过程中哪些部门和个人应该回避,确保调查结果公平和公正。 举报热折射反腐新期待 网络举报是互联网时代群众监督的新形式,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以及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 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这是我国最早的官方网络举报平台,自此网上举报正式纳入官方权威反腐渠道。2009年6月至2015年6月,最高检12309举报中心共受理举报电话40余万件,网络案件80余万件。 今年6月18日,中纪委网站发而消息称,已在其手机客户端开通反“四风”一键式举报窗口,受理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举报,开启“互联网+”震慑模式的开端。 在任建明看来,网络举报热背后折射出老百姓对反腐的新期待。过去个别传统举报渠道举报内容石沉大海,有的举报材料甚至到了被举报人手中,导致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举报人网上公开举报有时是出于对个人安全的考虑,也希望得到更多社会舆论的支持。 去年10月,最高检修订《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特别强调对举报人的保护,要求检察院受理实名举报后,应当评估举报风险,必要时应当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预防和处置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的行为。实名举报应当逐件答复,除联络方式不详无法联络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实名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