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第一,推进简政放权。国务院部门共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00余项,提前完成了本届政府承诺的目标。决定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第二,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地方政府开始进行权力清单试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第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完善执法程序,完善政府内部监督。第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14年国务院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第一,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在一些地方开展试点;北京、上海试点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巡回法庭,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健全防止人为干扰司法的制度,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单位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深化公安改革,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第二,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果。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中央政法单位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等文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出台《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央政法单位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的司法程序,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央政法各单位出台相关规定。第三,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推开。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试点,中央政法单位印发《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等文件,同时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区、市)开展试点;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出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第四,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陆续出台。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