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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对要求提供“奇葩证明”的政府部门问责(2)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08
摘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要求群众出具证明是增加群众义务,因此,办事部门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否则就是乱作为,办事群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要求群众出具证明是增加群众义务,因此,办事部门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否则就是乱作为,办事群众可以直接说“不”。

减少各种“奇葩证明”最有效的方式是这些证明不再被需要了。当前部分基层部门或单位如有法律法规依据,民政部门当然要出具,但是如果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依然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该怎么办?

专家认为,最重要的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把依法办事作为取消各类证明的前提。各部门应按照依法行政要求督促地方业务部门,对违法要求群众提供各类证明的业务部门进行问责,对基层办事部门违法向群众索取证明的行为说“不”。同时还应加强内部督促执行力度,各个部门或单位应对需要群众出具证明的事项进行梳理,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立即取消。对于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对外公示法律法规依据、出具部门,并在政府部门间直接进行信息核实核对,不让群众奔波于各个部门之间。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