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人民公园活动的市民并不“听话”。下午2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人民公园,在一个凉亭下,七八名老人一起放声高歌。而噪声源更大的位置则在公园的西南面公厕旁边,一个大型音响播放着歌曲,二三十名市民则在广场的空地上跳着交谊舞。负责管理音响的一名老太太显然对《条例》规定的“限时段”不知情,她介绍,此处跳舞从下午2时到5时,临时加入的话每人收取一元。当记者问她知不知道从当日起实施的《条例》时,她摇了摇头说:“不知道有这个规定,这么多年都是这样跳下来的。”广州日报记者观察到,下午3时,仍未看到有人员来劝阻。 文/广州日报记者周浩杰、全杰 链接 去年噪音投诉 每天有200宗 噪音扰民一直是广州公园的一大“顽疾”。据报道,从2011年至2014年,广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计的噪声投诉每年都超过7万宗,2014年全市噪音投诉共有77154宗,噪音扰民投诉平均每天有200宗。 功能分区分贝限值 环保部均尚无标准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公园景区管理处处长张永建表示,目前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声音限值设定上,也遭遇难题,环保部门还没最终设定出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由于《条例》生效,目前我们只能先拟出标准试行。”越秀公园工作人员刘玉玲说。据悉,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已经让各大市属公园着手按照原有旧的环保标准进行测噪工作。 市民观点:忧心执法难 盼“限噪令”进小区 与晓港公园西面一墙之隔的某小区市民,这几年来反复就晓港公园广场舞的噪音问题向有关部门投诉,但是仍未能逃离“魔音”。小区值班室的刘先生说,《条例》出台对于上夜班的市民最有利,他十分赞成“限噪”。 不过,刘先生认为在执法和取证上均存在困难。“跳舞的都是一群人,罚款的话不好处理。而且就算有人投诉了,当执法队员来到后声音又小了,怎么算?”他表示,公园方面应该加强管理,要求一些人降低音响分贝值,对于一些大型的音响,在市民进园的时候便应阻止。住在芳村隧道口附近的劳女士则表达了她的担忧,她说:“在公园跳舞的大叔大妈如果被管得严了,会不会就转移回小区来跳?” 家住在滨江东路的罗先生表示,广场舞最吵闹的时间集中在晚上7时到10时,除了公园以外,大型广场、小区楼下空地这些地方也是住户与大妈们矛盾最多的地方,而《条例》实施的地方是在公园,夜间限制时段在晚上10时至早上8时,作用并不是太大。 有关部门:实施初期以劝导为主 罚款需过渡 市民在支持的同时,也希望公园管理方能贯彻执行《条例》,严格依法执法。园内声音超标执法,公园管理方具备执法主体职能,属于公园管理方权责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