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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方后汽车需绕道: 要想当天回 每人必须多交100元(2)

来源: 成都商报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02
摘要:据谈女士说,她参加的是四川省中国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之前与其对接的旅行社工作人员是胡女士。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拨通了胡女士的电话。胡女士称,道路塌方是不可抗力因素,支付一定的费用,相当于给司机一点

据谈女士说,她参加的是四川省中国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之前与其对接的旅行社工作人员是胡女士。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拨通了胡女士的电话。胡女士称,道路塌方是不可抗力因素,支付一定的费用,相当于给司机一点辛苦费和油费,这个是正常现象。而且绕的路程不一样,收的价格也不一样,价格不是固定的,另外和乘客签自愿协议也是正常的手续,但是由于自己不在现场,就不清楚了,只能询问现场的导游。

执法部门 市旅游执法支队:将调解

成都市旅游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游先生表示,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增加了费用,费用多少,费用由哪些部分组成,增加的费用如何核算等,旅游者有权让旅行社提供相应的依据。具体费用双方怎么合理分担,要以合同为准进行平等协商。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执法支队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昨日晚上,谈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经协商处理,达成了退还每人50元的处理意见。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导游孟女士的证实。昨晚9时许,谈女士一行回到成都。

律师 这种行为有胁迫的意思

兴华中律师事务所易川律师认为,双方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来回的线路,过程中出现了情势变更,履行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如果确实绕路,适当增加相关费用,这个是合理的,但是要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而且需要和旅行社或旅行社授权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不能和导游或是司机单方约定。”针对导游孟女士所说,全部人交钱同意才能绕道,否则只能走原路,易律师认为这种行为有胁迫的意思,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必须把乘客安全送达下车地点,合同才算履行完毕。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势变更,对于长期经营这条线路的旅行社来说,应该是有针对这种情况的应急预案。”

成都商报记者 锁千程 实习记者 康耕豪 图片由谈女士提供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