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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经济新规今施行 手机套餐流量当月“不清零”(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01
摘要:来自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25日发布的消息显示,10月1日起,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船登记费

来自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25日发布的消息显示,10月1日起,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船登记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被取消。

通知要求,两部门要求各省(区、市)财政、价格部门要对省级设立的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以及主要目的是养人、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

互联网保险监管加强 个人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7月27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限为3年。办法要求,保险机构已经开展的互联网保险业务与本办法不符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整改;本办法实施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开展。

办法要求,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保险机构总公司建立统一集中的业务平台和处理流程,实行集中运营、统一管理。值得关注的是,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针对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保险业务的情形,保监会也对其行为进行了规范。办法指出,具有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擅自开展宣传,造成不良后果的等七类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可以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中国保监会可以责令有关保险机构立即终止与其合作,将其列入行业禁止合作清单,并在全行业通报。

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上线放开

10月1日起,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上限将完全放开,标志着我国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也标志着始于2013年8月的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收官阶段。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能够提升我国保险行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同时,监管制度则能够约束行业恶性竞争。

所谓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产生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产品。分红保险可以采取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的形式,与万能保险相似,也属于理财类的保险产品。中国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每一年度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70%。

优抚对象补助提高 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抚恤金为每年每人6万余元

民政部日前发布通知显示,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2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