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德水说:“检察机关在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的同时,一般都会采取强制措施,这要求检察机关除特殊情况以外应在14天以内决定是否逮捕。但厅级以上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往往属于大要案,一般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收集、案件定性等具有一定难度,这一时间会比较长。” 一些案件由于案情相对简单会在规定的14天内批准逮捕,如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原党委书记康有全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一案,检察机关从8月26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到9月7日决定逮捕仅用时13天。 记者注意到,王天普、肖天两人均是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与其他案件公布立案侦查和决定逮捕中间有一定时差不同。 竹立家认为,这反映出检察机关在案件线索的审查阶段就已经掌握足够的证据使案件达到了直接批捕的要求,所以在宣布立案侦查的同时直接实施了逮捕。 庄德水说,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前,都已经过纪检部门的调查,检察机关也会提前介入。因此,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对包括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案情会有比较全面和清晰的认定,有的甚至直接到达了批准逮捕条件。 反腐不能只看办案多少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明显增加,2013年立案侦查8人,2014年立案侦查28人,今年1月至8月已立案侦查26人。 2013年到今年8月,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万余件14万余人,其中处级干部10125人,厅级干部1255人,省部级以上干部62人。 竹立家认为,反腐的最初阶段应当是以治标为主,要迅速营造反腐高压态势,查办一批影响恶劣的腐败分子。而现阶段,一定要反腐和制度建设并重,从长远角度来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对遏制腐败有更加深远的影响,是治本之策。特别是如何看待今明两年的反腐力度,不能只看办了多少案抓了多少人,而应该把目光更多地投入到如何规范监督公权力上。 庄德水建议,遏制腐败首先要加大对行贿犯罪和行贿犯罪人的惩处力度,打击行贿也就打击了受贿的源头;其次要严格官员个人报告制度,加大对官员个人报告的抽检力度,逐步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公示制度,让官员时刻感受到监督的力度;还要加大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使政府与市场相分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