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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在2015年版百元钞发行前赶印2.1亿元假币(2)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秦晶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24
摘要:据介绍,案件经营长达9个多月,线索涉及粤川两地,其中广东省涉及6个地市,犯罪团伙跨地区作案,窝点“股东”分别在深圳、汕尾、惠州等地来回活动,技术员为四川、重庆籍人员,日常活动在汕头,制假窝点设在惠州。

  据介绍,案件经营长达9个多月,线索涉及粤川两地,其中广东省涉及6个地市,犯罪团伙跨地区作案,窝点“股东”分别在深圳、汕尾、惠州等地来回活动,技术员为四川、重庆籍人员,日常活动在汕头,制假窝点设在惠州。

  此外,该组织严密,反侦查意识强,妄想逃避打击。在选取印制假币地点煞费苦心,选取周边环境复杂、来往行人不多、非常隐蔽、不易被发现的五金厂、废品收购站等设立印制窝点,并在窝点内部专门布置隔音设施,假币印制窝点外设有配备对讲机的暗哨,专人进行盯守,同时在进入窝点的路口安装了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

  房东变股东:发现窝点生产假币,不要封口费要入股

  该犯罪团伙人数多,出资形式多样化。该犯罪团伙涉及犯罪嫌疑人29人,犯罪分子以资金、纸张、机器、胶版、场地等多形式出资。本案中公安机关查获的第二个窝点的房东黄某某发现其场所被用作生产假币,团伙老板蔡某某承诺给房东20万元封口费,黄某某为牟取暴利,要挟李某某通过提供场地成为股东。如果黄某某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假币窝点,将成为举报假币犯罪有功人员,根据《广东省举报假币犯罪奖励办法》,可以直接获得20万元举报奖励。一念之差,功臣变罪犯。

  省公安厅表示,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假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假币犯罪。同时,执行奖励制度,对群众提供线索侦查案件的,按照规定迅速兑现奖励,努力使假币犯罪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文/记者李栋 图/莫伟浓)

责任编辑:秦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