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于随迁子女参加中高考、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等更为核心的权利,各地的方案则普遍定调为“逐步享有”,且需与居住年限、社保年限等条件挂钩,但是大多数省份并未明确所需具体年限,仅少数地区作出了详细规定。 其中,新疆提出“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满二年和参加社会保险满二年,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职业教育补贴、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四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易鹏认为,囿于固有利益和地方财政压力等因素,户籍制度改革难以一蹴而就。居住证制度作为户籍改革的过渡政策,其“逐步享有、稳步推进”也是为了避免动作过猛从而对财政造成过大压力。 部分地区降低落户门槛 对于户籍制度改革,民众最关心的是怎样圆“城市梦”。观察可见,在落户条件方面,与国家版的意见相比,不少地区的方案降低了落户门槛,落户条件更为宽松。 按照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相比之下,一些省份的“步子”更大。其中,贵州提出“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这意味着贵州的中等城市与小城市、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将同样全面放开;湖北提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大中城市,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对于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规定“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而河南缩短为“不得超过2年”,安徽缩短到“不得超过3年”。 在特大城市落户方面,各地普遍提出了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河南提出“省会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黑龙江提出哈尔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湖北提出科学控制武汉市人口规模,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在专家看来,现在北上广等特大城市无法再集聚和承载再多的人口,“城市病”也越来越突出,因此,在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的同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