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巡视组反馈的5名“带病提拔”领导人员进行专项督查。组织专班对魏松波、方盛华、石生德、姜良明、陈运轩5人提拔任免过程进行倒查,重点对推荐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会议决定、任职公示等关键环节进行调查。经调查,在提拔魏松波等5人过程中存在选人用人失察失误,个别人员提拔还存在“程序缺失和执行制度不严”问题。当时,根据《武钢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给予4名领导人员诫勉处理,1名领导人员降职,1名领导人员免职退岗,并对6名领导人员给予经济责任制考核。整改期间,公司按照更加从严管理的标准,又对1名时任责任领导予以追责,进行了诫勉谈话。 2、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13人) 严肃查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给予原子能公司主要领导刘春胜、夏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严肃处理秦喜久等22人违反八项规定在国外公款旅游问题。 国资委给予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吕华祥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部门主任级。 严肃查处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私设“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和原子能公司等单位违规发放薪酬、福利问题。分别给予财务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蔡锡富、张逸、陈斌、韩洪学等人党纪、政纪处分。 对参与公款旅游的核二院院长肖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中核海南海原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亚伟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免去其中核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的核工业档案馆刘忠秀、核工业北京化冶院潘佳林等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因违反八项规定,对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核电管理支持研究中心原主任汪永平等分别给予开除党籍、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