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证监会近期已完成第二批控股股东违规减持及短线交易案审理工作,这些违规案共涉及19家上市公司,均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和短线交易案件。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前的事先告知程序。 其中,15宗违法减持案件共涉及6名自然人股东、10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1名责任人。短线交易案件4宗,涉及当事人两家法人和两名自然人。至此,41宗移送审理的违法减持、短线交易类案件已全部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 通报指出,证监会为维护股市稳定,曾发布多项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增持。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顶风违规,理由重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违法减持、短线交易行为的高发频发,折射出部分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缺乏守法意识和守信观念,对于违背“三公”原则、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不过,涉案当事人在超比例减持之后,如果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对减持股票进行相当比例增持的,属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对此,证监会称,将在不改变对违法行为认定的前提下,在违法减持罚款数额方面对涉案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