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事发现场唯一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9月8日早上7时44分,老人出现在视频当中,在非机动车道沿绿化带行走。一名骑自行车的女生随后也出现在视频中,与老人同向行驶。但是监控并没有拍到老人倒地的画面。据老人的主治医生表示,老人是右腿骨折,很难讲是受到撞击,还是被带倒或是摔跌。 记者了解到,淮南警方就此事成立了调查组,已有目击者前来作证。 在记者发稿前,官方的调查结论还未发布,但是网络上已经按照“扶老人被讹”的定式思维作出预设。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认为,“扶老人被讹”事件虽然感觉在身边不断出现,但其实是个小概率事件。然而,随着媒体和舆论的放大,让社会公众产生了“刻板印象”,认为扶老人会吃亏,导致老人跌倒需要帮助时,会出现围观、迟疑。而当老人没有受到救助造成更大悲剧时,舆论又会跳出来指责社会冷漠。解决这一矛盾就需要法律明确规定,对讹人的人要能依法作出处罚,让扶人的人有底气。 淮南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高建业认为,扶不扶其实有一个清晰的脉络,即老人跌倒——权益受损——追究责任。跌倒客观存在,作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老人和老人的亲属,需要做的是举证。这是一个侵权责任承担的问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打起官司,法律上是有救济途径的。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据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高建业还认为,老人倒地了,走过去,扶起来。即便是他想讹人,也得有证据。否则,退一万步说,即便是人撞了,他们举不出证据来,也只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尽管法律裁决无法还原客观事实,但是在法治的框架下,依据法律规则确定法律事实并作出裁决,应是一个成熟文明社会所该有的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