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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检察”实现办案方式革命(2)

摘要:“案件办理全程网上运行,使司法规范的软约束固化为网络运行的硬要求。通过做好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方便群众监督,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程丹旻

“案件办理全程网上运行,使司法规范的软约束固化为网络运行的硬要求。通过做好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方便群众监督,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程丹旻介绍说。

近年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办理案件100余万件,通过应用电子签章和文书自动生成等功能,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在江苏检察机关,不在系统里运行的案件不统计数据、不纳入考评,杜绝了双轨制、两张皮现象。通过建立严格监督检查机制,一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发现和纠正网上业务办理不规范之处1.9万余个。

各地检察机关更加重视完善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和基础的电子检务工程,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实现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更准确的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有效保证严格规范司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出现,成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方式的一次革命。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网上办案,以及对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

构建阳光检务平台

“我们家老李的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了……”通过当地检察院“互联网+”服务新平台,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县泰康镇的王婶查询到丈夫的案件进展情况信息后激动不已地说。

据悉,大庆市杜尔伯特县人民检察院从今年1月开始,将“两微一端”平台升级打造成“互联网+”服务新平台,主界面设置有“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网上预约”3个版块。

针对有的检察人员怕泄密不想公开、怕担责任不愿公开、怕亮丑不敢公开的做法,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信息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细化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检察审计部门实行“定点包院制”,每人负责两个至3个市分院,进行信息发布数量、质量,逐步将“要我公开”变为“我要公开”。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探索“互联网+”新模式,依托互联网打造阳光检务,深化检务公开 ,自觉接受群众的舆论监督,凝聚检察工作正能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近年来,最高检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部署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构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等四大平台,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自2014年10月全面上线运行以来,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网上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16726件。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