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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开卡数千张,如何骗过道道验证关?(2)

来源: 新华网 作者:秦晶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8-31
摘要:记者了解到,虽规定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但在验证是否为“本人”这一环节上,银行显得“力不从心”。在广东、安徽多起类似案件中,犯罪团伙根据收购来的身份证照片,选择容貌、年龄相似的办卡人员进行操作。“专

  记者了解到,虽规定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但在验证是否为“本人”这一环节上,银行显得“力不从心”。在广东、安徽多起类似案件中,犯罪团伙根据收购来的身份证照片,选择容貌、年龄相似的办卡人员进行操作。“专业团伙会进行培训,办卡者对身份信息已经倒背如流,甚至坚称自己整了容”,相关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即便是被办卡银行发现,办卡者往往以“身份证是捡来的”为理由进行搪塞。

  广州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层管理人员说,不同银行、不同地域,实名开卡规定执行的严格程度可能存在差异。除此之外,部分银行片面追求发卡量等规模性指标的业绩考核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令身份核实环节出现漏洞。

  --办卡“无上限”,跨行信息不联网。

  “帮忙淘宝刷信誉,办张银行卡就给50元”,这样的信息时常在网上传播,直接收卡成为一种渠道。就读于安徽大学的周同学告诉记者,他和同学就收到过“收购各类闲置银行卡”的短信,“开出的价格从50元到400元不等”。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市一支行负责人表示,目前个人办理借记卡最多只能4张,超过这个数字,系统会给予提示。然而他同时称,该系统只能获取办卡者在建行单一银行的办卡记录,跨行间的信息并不“共享”。

  日前,安徽省芜湖市警方破获了一个涉及安徽等多地市的专门从事网络买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甚至招徕年轻大学生办卡。其中,姚某一人就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四家银行办理了银行卡。

  电信诈骗成银行卡消费“大客户” 亟需筑牢“防范墙”

  猖獗的银行卡买卖,为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提供了机会,且近年来在电信诈骗中成为重要的“作案工具”,一方面电信诈骗成为银行卡买卖的“大客户”,另外一方面,诈骗团伙得手后立即将诈骗得来的钱财迅速转移到买来的多个银行卡中,加大了警方侦破、追赃的难度。

  据介绍,此类犯罪过往案件中多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情节较轻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1万以上1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2万至20万元。

  警方提醒,切忌将个人身份证出售给他人,因贪小便宜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一旦证件丢失,应第一时间办理挂失,防止被冒用。

责任编辑:秦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