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8月2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陈文广)针对湖南省郴州市物价局副局长袁国富擅自离岗多日,单位登报寻人一事,郴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22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据介绍,郴州市物价局副局长袁国富自2015年7月底以来擅自离岗,至今未到单位报到上班。郴州市物价局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及时向郴州市委、市政府做了书面汇报,请求组织介入处理,并于2015年8月8日起在《郴州日报》连续刊登公告,要求袁国富同志在2015年8月28日前回单位人事科报到上班,否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五款“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规定,予以辞退。 郴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公告期满,袁国富仍未在法定期限内回单位报到上班,将提请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