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还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孟建柱说,实践也表明,如果不发挥好律师的作用,无视律师的合理意见,错案发生几率就会上升。同样的,律师也要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了解当事人真实情况的优势,提出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证据和意见。 孟建柱还以奚晓明案为例,要求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既不能搞简单的物理隔离,也不能搞庸俗关系学,更不能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违法交易、搞利益输送。“奚晓明作为在最高法工作33年的老法官,却同个别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收受巨额贿赂,这是司法界的耻辱。” 谈保障执业权利:要把已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到位 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尚未根本解决,又出现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这些影响律师执业权利的问题也得到孟建柱的关注。 他说,其实我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中,都明确写着律师在辩护、代理中享有知情权、申请权、阅卷权以及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但实践中还是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他认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最重要的是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到位。对此,他提出如下要求:在侦查阶段,律师提出意见或提交证据材料的,侦查机关要依法办理,并制作笔录附卷;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要认真听取律师提出的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等意见;在审判阶段,法官要充分尊重律师,不能随意打断律师正常发问、质证等,即使打断,也要心平气和地提示。 除了上述保障措施,孟建柱还提出要为律师执业提供服务,如建立诉讼服务网络平台、设置律师专用停车对等。此外,政法单位还要畅通律师投诉、申诉、控告等渠道,并及时答复处理情况。而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娘家”,若律师的执业权利受到侵犯,要主动作为,率先站出来。 谈规范执业行为:律师身份不是践踏法治的“护身符” 律师执业行为是否规范,不仅影响律师群体的形象,还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及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孟建柱认为,我国绝大多数律师执业是好的,但也有极少数律师思想观念不端正,执业行为不规范,有的甚至违法违规执业。 解决上述问题,孟建柱要求,律师执业必须坚守四条底线:要遵守宪法法律,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自觉拥护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忠于事实真相,要坚持用事实说话,不能歪曲事实、伪造证据;要严守执业纪律,不能闹庭罢庭,妨碍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要谨言慎行,对案件不能信口开河,更不能肆意炒作案件,搞“舆论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