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失职致被查贪官自杀承办人一律先停职(2)

摘要:一是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司法实践中,有的检察人员未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随意初查,个别人甚至隐匿、销毁举报材料,泄露举报内容,为被举

一是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司法实践中,有的检察人员未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随意初查,个别人甚至隐匿、销毁举报材料,泄露举报内容,为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包庇被举报人。在初查环节,违法限制或者变相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行为也不断发生。

八项禁令为此明确规定,违反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适用条件、执行场所以及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滥用、不规范执行等问题。

对此,八项禁令明确规定,对未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或扩大适用范围,或在不符合规定的场所等故意规避法律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决策者和执行者的纪律、法律责任。

未双录禁移送审查起诉

《法制日报》记者: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律师会见难问题,八项禁令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检规范办负责人:八项禁令明确规定,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对于法律规定无需会见许可的案件,不得设置人为障碍,干扰、影响律师会见,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也应根据办案情况合理安排律师会见。

修改后的刑诉法赋予律师正当合法的执业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检察院往往以各种理由不予许可律师会见,限制甚至剥夺律师的会见权。八项禁令为此明确,违反规定限制、干扰、影响律师会见的,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法制日报》记者:在有效防止刑讯逼供和违法取证方面,八项禁令采取了哪些措施?

最高检规范办负责人:八项禁令明确,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对于采取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证人证言的,一律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者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一律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违反者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