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另一个不容否定的因素是:交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起先行作用。“交通肯定得适度先行,但要超前到什么程度,太难把握了。”张柱庭举例说,当年修建京津唐高速路时,本预计起初几年没什么车,结果刚开通就陷入拥堵。再者,道路建得越早造价越低,越往后成本就越高,“这是个悖论,很值得研究。” 三问: 亏损如何控制? 通过“开源节流”的方式缓解收支缺口,“开源”就包括调整收费期限和标准 未来,债务规模和亏损巨大的问题能解决吗? 可以肯定的是,债务规模将随着财税体制改革得以逐步缩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下简称“43号文”),收费公路建设要从“借贷”变为“举债”。同时,国家将对地方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修订稿》将对防止地方盲目建设、债务‘滚雪球’起到积极作用。”张柱庭说。 那么,一些地方政府的不合理冲动被束缚后,是否会影响建设进度?“肯定有影响,速度降一点是合理的。”张柱庭表示,《修订稿》明确要通过特许经营吸引社会资本,“若企业能真正参与进来,又会对建设产生促进作用。” “现阶段,尽管收支缺口很难消除,但可通过‘开源节流’缓解缺口扩大。”王太所说的“节流”之举瞄准了巨额亏损的症结,包括控制规划,降低建设、养护运营、融资等成本。“公路建设应严格依照公路网规划实施,不得随意调整规划,增加规划外的公路建设项目。未来,收费公路将以高速公路为主,占公路总里程的比例将从3.6%降至3%左右”,王太说。 开源方面,王太列出三条举措: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本、调整收费期限和标准。这其中的第三条,就成为条例修订的关键。 四问: 收费期限为何延长? 用路者付费原则比全民付费更加公平,且目前车购税、燃油税远难满足公路建设养护实际需求 “任何国家都没有真正意义的免费公路。”王伟表示,全球公路交通资金来源大致有两种:一种由财政负担,资金来自税收;另一种由道路使用者负担。“‘谁用路、谁受益、谁付费’的用路者付费原则更好体现了公平。” 抛开公平性的问题,在收费与收税间做选择,还应考虑具体国情和当前财政保障能力。 据介绍,目前我国车购税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包括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补助、农村公路建设、国省道改造等;而2009年起开征的燃油税则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等方面。需要澄清的一点是,“车购税、燃油税、高速路通行费三者支出范围并不一样,没有重复收费问题。”王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