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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 导游劳动权益保障非流于形式(2)

来源: 新华网 作者:秦晶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31
摘要: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唐兵表示,此指导意见的出台,首先是明确了导游和旅行社之间的关系,澄清了社会上长期对导游工作的某些误解。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导游身份、地位的确定和提高,但最主要的还要看市场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唐兵表示,此指导意见的出台,首先是明确了导游和旅行社之间的关系,澄清了社会上长期对导游工作的某些误解。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导游身份、地位的确定和提高,但最主要的还要看市场的认可度。

  唐兵说,“长期以来,导游市场秩序混乱。若导游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解决不了,旅游市场秩序就会不好。然而,导游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解决了,旅游市场秩序也不见得好。”唐兵认为,只有导游劳动保障权益问题解决了,导游避免成为“导购”身份的问题,才有可能得到解决。唐兵建议媒体,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宣扬保护在导游劳动权益方面做的好的企业,鞭挞保护导游劳动权益方面做的不好的企业。

  中华全国总工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副主席杨冬旭说,总工会的原则是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且和相关部门建立沟通联系。从产业工会讲,是围绕产业来服务的。此次国家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符合国情标准,所以,相关部门应按此意见去贯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劳动合同管理处处长王永生表示,此指导意见是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点、切入点。为了旅游市场公平竞争,政府应依法监管,而且,“政府”和“市场”两只手,都要发挥本身的调节作用。

  唐兵提到,对于出台《指导意见》的后续工作,各地旅游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指导督促旅行社严格按照旅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导游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保障导游的合法劳动权益。否则,此指导意见只能流于形式。

责任编辑:秦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