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从事某项职业所具备的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含金量”较高的职业资格被取消并不意味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本身出了问题。现有的改革是为了完善,使之更好地为各类人才服务,为就业创业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为此,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四个取消”明确了减少职业资格的基本原则要求,为改革保驾护航—— 一是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二是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三是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 四是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确有必要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 清障与搭台并行 建立更加科学的职业体系 问: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还要做哪些工作? 答:取消职业资格的善后工作比较复杂,总的原则是要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并考虑历史和现实情况。既要清障,又要搭台,使相关政策能够衔接配套,为人才发展留有通道,人才评价服务不能断档。 今年年底前还将再取消一批束缚创业创新、“含金量”高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切实降低就业、创业、创新门槛。人社部牵头的职业资格改革组正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