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国务院重拳整治资金“沉睡”和土地闲置(2)

来源: 新华网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29
摘要: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要求加强社会监督。如国土资源部要求推动闲置土地信息公开,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官方网站开辟专栏,公布本辖区已确认的、尚未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信息以及闲置原因,主动接受社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要求加强社会监督。如国土资源部要求推动闲置土地信息公开,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官方网站开辟专栏,公布本辖区已确认的、尚未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信息以及闲置原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收钱收地”不是目的 盘活存量实为关键之举

“收钱收地”不是目的,尽早统筹用于发展的急需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才是根本目标。

收回的土地怎么办?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以用为先,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要求对已收回的闲置土地,及时供应给稳增长和惠民生的建设项目。

收回的存量资金怎么用?财政部要求,中央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促投资稳增长的急需领域,地方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政策效果。

对于各地调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存量资金,发展改革委要求,确保集中用于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重点方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建设进度快而又缺资金的项目。同时,允许地方将存量资金用于近年来已安排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但仍有资金缺口的民生领域公益性项目。

专家表示:“这些举措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可以适当降低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加快推进项目如期建成。”(记者杜宇、齐中熙、赵晓辉、李延霞、刘羊旸)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