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北京昌平一非法墓地建“活死人”墓 村民“被死亡”(2)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杜娟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22
摘要:记者在墓地看到,所有的墓碑均为黑色,除了少数墓碑没有写名字外,其余墓碑分为两种。一种是刻有墓主名字的墓碑,刻字后用金笔描名,另一种则是仅仅用金笔书写名,但没有篆刻痕迹,且立碑人处没有姓名。对于这两种

记者在墓地看到,所有的墓碑均为黑色,除了少数墓碑没有写名字外,其余墓碑分为两种。一种是刻有墓主名字的墓碑,刻字后用金笔描名,另一种则是仅仅用金笔书写名,但没有篆刻痕迹,且立碑人处没有姓名。对于这两种墓碑,管理员解释称,墓碑上墓主的名字是被确确实实刻上的,这个墓碑就是真的,里面有骨灰盒。而墓碑仅仅是用金笔描写的,则墓内没有骨灰,是假墓地。

管理员说,该墓地的600多墓碑中只有不到300个碑是真的,除去空白墓碑外,其余200多个都是假墓碑,“上面写着的名字都是工作人员瞎编的,写假名字就是为了躲避民政局的检查”,管理员说,此前墓地申请了公益墓地,但手续一直没有批复下来,但墓地一直在偷偷向外卖,因为害怕民政部门来检查,工作人员就胡编了一些名字,用金笔写上,等到墓穴卖出的时候,再把字涂掉,用刀刻字。

记者在一处没有刻字仅用金笔描名的墓碑前看到,该墓穴的墓主为“姚明”,碑是子女立的,但没有具体子女的姓名。而在不远处一个同样没有刻字的墓碑上,墓主为“林志炫”和“邓丽雯”夫妇,立碑人处同样没有名字。

墓穴单价3万到5万

为何非要申请公益性质的墓地?管理员告诉记者,所谓的公益墓地就是给本村本地的人使用的墓地。“这种墓地好审批,区县的民政局就可以批,而且可以和政府合作建设,所以土地不仅能多占,还有政府的补助款,但不可以卖给外地人。”管理员说,墓地以前一直打着公益墓地的名义偷偷向外出售,“买的都是外地人”。

管理员称,“这里的墓地贵的要5万元,便宜的也就3万元左右,比旁边的陵园至少便宜一半的价格”。管理员边说边指向一栋破烂的平房,“这事曝光后,销售部的办事室都被砸了”。记者看到,该房屋窗户玻璃上留下了大大小小数十个洞,“我每天24小时看守,公司很少派人过来”。

管理员说,门口的两块大牌子确实都是此前民政部门所立,民政部门声称对墓地24小时监管,但自己在这里两年多了,民政部门根本就没来过几回。“他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便是非法公墓,确确实实有人把坟埋在这了,民政部门也不敢迁,谁家老百姓愿意让人迁祖坟?”

京华时报记者王晓飞文并摄

责任编辑: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