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权修》中曰:“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意思是说,人一生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培养人。而培养人,不在于寄希望他们能谋得多大的官位,而在于他们是否能对自己负责,是否敢于担当社会责任。《战国策·秦策》中曰:“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这句话的意思是,培养道德莫过于不断增长好的德行,消灭灾害莫过于彻底根除。 孩子的行为是大人的投影。孩童运用权力获取私利,丢的也正是我们成人的脸。 求解之路需社会合力 《法制日报》记者曾采访过在北京市某区教育委员会工作的人士。他表示,引发“校园欺凌”的都是一些很琐碎的小事,甚至压根儿是没事找茬寻刺激。一些在成年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足以引发一起“校园欺凌”事件。 6月24日,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警方接到一名昵称“叉烧肉”网友的举报,称有一伙女生经常在平定县城关中学附近欺辱同学,并将欺辱虐待的照片上传至手机交友APP“遇见”上大肆炫耀。经调查,办案民警很快锁定涉事女生王某及其同伙女伴。民警问其施暴的原因,王某称只是单纯看这种“书呆子”不顺眼,准备教训教训她。 有舆情研究人士分析认为,目前的“校园欺凌”现象呈现出三大特征。 参与人群女性化。媒体的统计表明,女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在今年所有暴力事件中的占比达到了32.5%,且多表现在胁迫性、侮辱性等对被害者心理产生影响的行为。如在永新暴力视频中,一群女生围着一名少女拳打脚踢,甚至轮番上前扇了其数十个耳光。 施暴手段残忍化。回顾近几年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施暴者的行为正变得“花样频出”,性质愈发恶劣。从几年前的殴打、扇耳光,发展到了如今的烟头烫、拔头发、吸食粪便、筷子插下体等近乎令人发指的残忍行径。 事件传播网络化。纵观一系列校园暴力事件,几乎所有的施暴过程都拍有视频或图片,并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快速传播,从而极易引起广泛关注,而施暴者拍摄视频的动机,据调查绝大部分是出于“炫耀”。 是什么原因导致“校园欺凌”事件如此频发? 深究原因,一是家庭教育的匮乏,很多欺凌事件的施暴者都是留守儿童,他们从小缺乏亲情的抚慰,缺少关爱和教育,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另外部分孩子在极端宠爱中长大,养成了事事以己为先、偏狭自私、冷酷无情的个性。二是全球流行文化中对暴力的大肆宣扬和美化,造成孩子心理的误区,那就是暴力可以解决一切事情。三是学校教育的缺位,在应试教育影响下,不少教师只懂“教书”,不会“育人”,过分看重分数、成绩、升学率和绩效考核,而不注重学生的人格培养和德育教化。四是对欺凌事件的惩罚力度不够,多数只是“说教”性质,很少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惩罚。 从表面上看,“校园欺凌”行为并不会造成明显的伤害结果,但是,对作为未成年人的受害方而言,则会给他们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这种伤害甚至难以修复。 2015年3月,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第12中学的一名16岁初三学生小姜在学校的4楼跳楼自杀。原因是,小姜在整个中学的3年里一直备受同班几名同学欺凌。 “校园欺凌”事件面临着处理难度大的问题,尤其是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的“校园欺凌”事件。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校方固然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这类事件一般发生在放学后这段管理真空的时段,学校管理手段难以全覆盖。”上述区教委人士说。 此外,据这名区教委人士介绍,“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很多学生家长并不希望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而是出于对学校的信任交由校方处理。可问题是,学校并没有相应的管制能力,只能通过调解来解决。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认为,目前对于“校园欺凌”的社会风险评估等级落后。据唐钧介绍,长期以来,“校园欺凌”事件的风险等级偏低,造成了对此类事件重视不够,从而忽略了管理。这也是“校园欺凌”得不到有效管理的原因之一。 对于越来越多发的“校园欺凌”,求解之路,绝不仅限于对个案、孤例的调查、处理和善后,而应思考缓解和根治的办法。加强预防和惩戒,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形成合力,多方面出“硬招”,进行系统性求解,这才是根治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