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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爆发式增长呼唤监管立法升级(2)

摘要:“要进一步完善移动支付产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尽快出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纳入反洗钱监管范围,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履行报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的义务,完整、

  “要进一步完善移动支付产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尽快出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纳入反洗钱监管范围,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履行报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的义务,完整、妥善保存交易资料;结合电子支付虚拟性等特点,修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立健全电子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鲁小兰建议说,通过立法,确保滞留在移动运营商及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平台上的备付金及其孳息归消费者所有,严格区分客户资金和移动运营商、支付服务提供商自有资金,保护消费者财产权益。

  “此外,还要加强金融领域网络犯罪的执法打击力度,将短期‘运动性’整治行动逐步转化落地成为长期的‘制度化’执法行为。与此同时,明确并细化‘一行三会’的监督管理模式和责任分工,强化信息安全管理措施,解决金融领域的重复监管问题。”王军说,要提高数据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从国家利益考虑,要通过法律制度限制和国计民生有关的重要数据流往国外;从经济运行安全考虑,要通过建立灾难备份恢复体系防止战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原因引起的数据丢失;要通过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来保护个人隐私。

  针对互联网金融信息的安全保密和隐私保护,王军则建议国家金融主管部门可率先出台关于互联网金融领域敏感信息保护的部门规章,采取不同级别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赵占领看来,解决移动支付中的种种问题需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信运营商、安全软件以及各类应用软件运营者共同努力,打造从政府监管、刑事打击到行业自律全方位的保护体系,其中行业自律尤其需要重视,通过建立行业联盟、自律审查等方式,改善移动支付的安全环境。

  逾八成网民网上支付行为存隐患

  中国消费者移动支付使用率遥遥领先于全球平均水平。普华永道发布的《2015年全零售:零售商与变革的时代》研究报告称,63%的中国消费者更倾向于在手机应用程序中保存个人的付款及收货信息,而这一数据相当于全球比率(33%)的近两倍。

  尽管移动支付为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然而,用户在享受移动支付带来的便捷实惠的同时,也不得不随时经受网络安全问题的考验。近日,在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启动仪式上,《我国公众网络安全意识调查报告(2015)》正式发布。报告显示,我国约83%网民的网上支付行为存在安全隐患,网络安全意识亟需提升。

  具体而言,我国网民移动支付过程中的诸多细微行为均可能为个人重要信息、隐私及财产安全埋下安全隐患。譬如,我国81.64%的网民不注意定期更换密码;多账户使用同一密码的情况高达75.93%;一半以上网民不设开机密码;更有10.88%的被调查者仍在使用123456或abcabc等简单字母或数字作为密码;约43%的被调查者使用公共计算机进行网络支付后,没消除上网痕迹;随意链接公共免费WiFi的比例高达80.21%;支付时不仔细辨认支付页面网址在被调查者中占比接近35%。无疑,以上种种都可能直接导致支付密码泄露或支付账号被盗用,从而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秦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