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积极稳妥严格依法规范有序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工作
张军指出,对下监督指导全国法院的审判工作,是宪法赋予最高人民法院的职能。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这一宪法职能,对人民法院贯彻今年“两会”精神、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三项重点工作”、对人民法院工作在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三个时期”的严峻考验下,如何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各审判庭、合议庭在对下监督指导方面,都要有工作上的考虑,制定工作计划,狠抓督导落实。对下指导工作开展的情况,要与死刑复核工作一样,纳入审判庭、合议庭的绩效考核当中,作为衡量各庭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指标。 张军强调,积极稳妥、严格依法、规范有序是对下监督指导工作的基本原则。积极稳妥开展对下监督指导,是最高人民法院履行宪法职能、承担宪法义务的基本要求。要通过注重“稳妥”,使积极的监督指导工作收获更好的效果;通过积极开展,在“稳妥”中提高我们对下监督指导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对下监督指导必须严格依法。严格依法开展对下监督指导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无论是内容还是程序都要做到依法有据,确保对下监督指导工作体现更好的法律效果;要在法律、司法解释的原则规定下,依据司法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基本精神监督、指导法律的实施,增强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使对下监督指导工作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始终坚持人民法院“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充分展现对下监督指导工作更好的政治效果。对下监督指导工作要做到规范有序。对下监督指导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法定职责,工作开展的本身就是一个法律行为,要有更加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操作。积极稳妥是当前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监督指导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必然要求,严格依法是顺利开展监督指导工作的根本前提,规范有序则是确保监督指导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 张军要求,各审判庭应在具体实践中就对下监督指导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机制进行探索、创新,以更加切实可行、与时俱进的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张军强调,要通过深入实际的调研,掌握第一手的、客观的材料,为对下监督指导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使我们的工作更具有针对性,更加及时有力。做好对下监督指导工作是对我们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的考验,也是对我们自身司法能力的检验。要通过学习、实践、总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承担起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职责,通过复核审判工作,把对下监督指导工作做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