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高检院机关党的建设要走在全国检察机关最前列
本报北京1月22日电(记者郭洪平 徐盈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出席高检院机关第六次党代会时指出,高检院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作风,直接影响着全国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高检院机关党的建设必须切实按照中央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高标准、严要求、争一流、当表率,努力走在全国检察机关的最前列,切实发挥高检院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引导和推动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曹建明说,高检院机关第五次党代会召开四年多来,高检院机关党委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团结带领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全局,大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在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团结凝聚群众、服务检察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检察工作和机关工作的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曹建明指出,机关的党的建设是整个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检院这样一个党员占绝大多数的法律监督机关,抓住了党的建设,就抓住了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龙头和关键。高检院机关党的建设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必须争一流、当表率,努力走在全国检察机关的最前列。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中央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深刻认识做好高检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发挥高检院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引导和推动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更好地以党的建设带动和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带动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曹建明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和院党组决定,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协助、监督和保障作用,要研究探索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形成有利于发挥机关党组织监督和保障检察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切实发挥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带头坚定理想信念,讲政治,顾大局;带头主动承担最难办的案件、最难做的工作、最难处理的问题;带头立足岗位,埋头苦干,淡泊名利,争创一流;带头严以律己,勤政廉政,秉公执法,不谋私利。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入推进机关党务公开,发挥党员在机关党内事务中参与、管理、监督作用,注意广泛听取机关党员意见,在广开言路中集中智慧、在民主讨论中凝聚共识。进一步改进机关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牢固树立服务思想,特别是牢固树立为执法办案服务的思想,为广大普通党员干部服务的思想,对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同时,在思想上理解尊重,在政治上爱护培养,在工作上支持帮助,在生活上关心照顾,以深厚的感情为广大党员干部服好务。对自己身边优秀的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要善于发现,大力宣传,弘扬正气。 曹建明指出,要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牢固树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不断拓展学习内容和方式,着眼提高理论素养、胜任本职工作、完善知识结构,把学习党的理论与学习专业技能和各种新知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坚持学习的长效机制,按照《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要求,不断完善学习形式,开展好党员集中性教育,落实好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培训规划等。 曹建明强调,要深入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把高检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树立公正、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强廉洁从检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检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与领导班子综合考评、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直接挂钩;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自身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负责敬业、艰苦奋斗之风。 曹建明要求各级机关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实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重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带动和发挥其他基层组织作用。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杨衍银在讲话中对高检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检院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她说,近年来,高检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打黑除恶和惩治腐败等方面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副检察长孙谦、姜建初、张常韧、柯汉民,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建明、杨振江出席会议。高检院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李如林主持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