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56件政协提案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据了解,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政协提案主要涉及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关于制定、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提案;二是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设立专门法院和审判机构的提案;三是关于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的提案;四是关于加强和完善审判执行工作,准确适用法律的提案;五是关于加强法院经费保障和法官待遇的提案;六是其他有关方面的提案。 沈德咏指出,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承办的政协提案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更加关注司法应对金融危机,全国政协委员非常关注最高人民法院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采取一系列司法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更加关注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提出了许多提案;三是更加关心民族地区法院建设,反映了全国政协委员对加强民族地区法院建设的殷切期望。 沈德咏表示,在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作为办理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通知,对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并切实建立分管院领导、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层层把关,抓好落实,确保了答复意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针对性。 沈德咏表示,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承办部门通过上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全国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努力提高全国政协委员的满意度,并切实把提案意见落实到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