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强化大局意识 提高审判质效 8月26日至2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到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保山市进行工作调研。江必新转达了王胜俊院长对基层一线干警的慰问,考察了法院的审判综合大楼,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征求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江必新指出,两地干警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克难奋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审判管理上抓出了实效,在执法办案上做出了成绩,在文化建设上形成了特点,在“两庭”建设方面迈上了新台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边疆民族团结方面做出了贡献。其中有些做法不乏新意:一是实行执行回告制度,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二是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并纳入政绩考核机制,有的地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成效显著;三是强化案件的审判监督,中院在讨论基层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时,邀请基层法院分管院长、庭长、承办人列席审委会,听取他们的意见,从而加大了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力度;四是纪检组、监察室与审监庭、立案庭交叉任职,把纪检监察工作贯穿到立案和审判监督的全过程,既加大了纪检监察的力度,又有利于预防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五是调解工作做得扎实,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尤其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的法院对民事部分已做到了百分之百的调解结案,并得到执行。 江必新强调,地处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法院,要更加注意强化大局意识、提高司法质效。第一,要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第二,要树立司法的权威和良好形象,把每一个案件办好,程序不能违法,实体要公平公正;第三,执行工作要加大和解力度,尽最大努力减少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的对抗情绪,避免因执行方法不当激化矛盾;第四,行政审判工作要特别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争取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推行把行政应诉和行政案件执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机制,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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