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2012年3月28日 B03版 本报讯(通讯员 白玉博 记者 王茸) 南京242家律师事务所的2300多名律师也可以像普通劳动者一样正常缴纳社保了。这是昨天记者从市律师协会获得的消息,这在全国律师行业中属于首例。 据了解,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数额一般都是根据工资标准算出个范围,而律师行业比较特殊,大部分律师属于自由职业者,有的律师连底薪都没有,完全靠接案子拿提成;律师和律师之间的收入悬殊也相当大,少则两三万,多则几百万,行业收入平均数没有参考价值,所以多年来,一直没法确定该如何给律师缴纳社保,以及社保的缴纳数额。 日前,经过市律师协会与社保部门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确定了律师这一特殊行业的社保标准,即以全市社保最低标准的1.3倍为下限,以全市社保征缴的最高标准为上限,由各律师事务所代为缴纳,没有给律师缴纳社会保险的律师事务所将无法在市律师行业协会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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