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作为评价整体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宁夏高院出台的《意见》重点深化立案和信访、审判流程、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听证、裁判标准和裁判结果以及审务等六个方面的司法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群众来信来访登记信息、办理期限和处理结果;实时公开受理案件案号、日期、案由,承办法官和其他合议庭成员联系电话、审理期限等信息;公开案件执行标的或数额、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到位情况,定期公布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基本情况、财产状况等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有关单位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公开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及其权利义务、听证程序等信息,并允许旁听;公开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审理标准、审理规范和裁判标准;依托裁判文书公开实现裁判结果公开;公开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相关信息和结果;公开违反审判、执行工作纪律的处理情况;公开各种规范性文件和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及其分析报告;公开法院重大工作举措、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重要研究成果以及重大活动部署等。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科学设定司法公开考核分值,制定相关评分标准,对全区各级法院开展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考评,并作为评价法院整体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且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