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刘奕湛)记者3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8年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共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30.11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于厚森介绍说,最高法院在建立健全司法便民长效机制上做了许多工作,要求各级法院设立专门的诉讼服务部门,负责信访接待、诉讼引导、风险告知、案件查询等方面的工作。同时通过加强非工作日立案、上门立案、远程立案、网上立案查询、巡回审判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 于厚森说,随着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有效缓解刑事被害人的精神痛苦和实际困难。2009年至2011年,全国法院向刑事被害人发放的救助金额逐年增加,已累计发放救助金2.3亿余元。 此外,2008年以来,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577062件,判处罪犯4567236人,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357695件,判处罪犯558246人。全国法院已经审结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案件730多件,判处947人。 对于困扰司法实践的执行难问题,于厚森表示,通过开展委托执行案件的专项清理等活动,2011年,全国法院实际执行率达到了77.83%,同比增长了5.33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