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发言摘登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人民法院报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廉洁 ——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发言摘登 本报记者 杨树明 编者按:在11月5日至6日召开的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8个高级法院、3个中级法院和1个基层法院的代表分别就本单位推进廉政风
人民法院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廉洁
——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发言摘登

本报记者 杨树明  
 

  编者按:在11月5日至6日召开的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8个高级法院、3个中级法院和1个基层法院的代表分别就本单位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作了介绍。这些经验和做法,不仅内容全面,基本覆盖了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而且体现了人民法院各审判执行岗位权力运行的不同规律和特点,对于各级法院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现将发言摘要如下:

  司法公开 强化监督

  广西高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紧密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容易产生廉政风险的重要节点,坚持完善各种制度规定,强力推进立案信访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审务信息公开,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立案、分案、审限跟踪、结案归档、现场执行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走出了一条规范司法权运行的新路子。为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该院制定了《关于推进立案公开的实施细则》等十四项“阳光司法”配套制度;为健全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经常性监督,制定了《广西法院随案监督办法》、《关于实行廉政监察员的规定》。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区法院共制定有关司法廉洁的制度规定138个,修订或完善相关制度154个,为促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网格化监控权力运行“关节点”

  上海高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借助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研发了涵盖全市三级法院的“廉政风险监督提示系统”,对“审判、执行和综合管理”三个模块实施网格化监控。“审判风险提示”模块包括“审判期限风险、审判事务风险和审判质量风险”三大类,共设立超期审理案件、案件审理法官变更、诉讼保全、判处非监禁刑案件、裁定再审申诉案件、未听证申诉案件等22个风险点;“执行风险提示”模块包括“执行期限风险提示、执行措施风险提示、执行不力风险提示”三大类,共设立超期执行、执限延长、暂缓执行案件、撤销拍卖情况、已结案件执行费减免、裁定不予执行案件等15个风险点;“综合风险提示”模块包括“款物管理环节、在线诉讼环节、队伍管理环节”三大类,共设立民事案件多次申请救助、诉讼费收费情况、代管款管理等23个风险点。

  《提示手册》以事警人

  浙江高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请托说情现象,向每位干警印发了廉政《提示手册》。《提示手册》配以各种通俗易懂的廉政漫画作为补白,图文并茂,寓教于乐,使广大法官在“会心一笑”中潜移默化受到教育,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效果明显。一是进一步营造了廉洁司法氛围。全省法院干警纷纷表示,《提示手册》选取的案例场景就发生在身边,看到这些场景感到很熟悉,能够促使干警更加主动地去思考廉政问题,更加主动地相互监督、相互提醒,法院思廉、想廉、议廉、保廉的氛围更加浓厚。二是进一步增强了廉洁司法意识。广大干警认为,《提示手册》寓教于文、寓教于理、寓教于乐,使廉政教育由枯燥变灵动、廉政风险由模糊变清晰、廉政文化由抽象变具体,使干警能够切实感受到岗位风险所在,实现了以案说法、以事警人、以情醒人的效果。

  查办案件助推风险防控

  河南高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是整合办案力量,建立查办案件人才库。该院从全省法院选拔40余名熟悉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执行、计算机和财务会计的法官组成办案人才库。根据所办案件性质和专业需要,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与调查,解决了查办案件过程中的专业化瓶颈。二是实行异地交叉办案,突破人情关系束缚。上级法院指定专人负责领办或督办,发案法院监察部门仅负责沟通联系、后勤保障等工作,不直接介入案件查办。三是建立查审分离制度,坚持查办案件与保护干警相结合。同时成立了案件审理室,坚持“调查不审理,审理不调查”。对查办的每一起案件,由审理室从办案程序、违纪事实认定、处理建议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做到了不枉不纵。四是注重治本,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完善机制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发挥了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有力推动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民事审判岗位筑起三道防线

  四川高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认真排查民事审判岗位廉政风险的基础上,针对收案、回避、调配案件、诉讼保全、补充调查、案件评议、文书制作签发等重点风险环节,全面构筑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防线。该院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民事审判全流程、全方位防控廉政风险,做到预警及时、监控透明、处置有力,增强警示作用。实行“三早、三卡”预警和纠错机制,对不廉洁问题和廉政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干警作风和廉洁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情节轻微的违规违纪问题发放提醒卡、警示卡、纠错卡。在此基础上,做好廉政谈话、函询、诫勉、督查、督办、通报等工作,确保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全力营造良好的民事审判廉政环境,确保民事审判廉洁、公正、高效。

  执行岗位“四位一体”降低风险

  广东高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深入剖析近年来该省法院执行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基础上,针对执行立案、执行审查、财产查控、财产处置、债权分配、执行款物管理等重点风险环节,采取加强教育警示、完善制度规范、健全监督机制、推行科技防控等方式,全面构建“四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降低了民事执行岗位的廉政风险。一是加强教育警示,筑牢思想防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自警自律的工作氛围。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明确行为标准,形成了比较严密的制度防线。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积极推进分权、限权和执行公开等改革。四是推进科技保障,阻隔人为干扰,有效规范执行行为。该院通过创建“四位一体”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仅减少了执行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而且也促进了执行工作管理,执行申诉信访率大幅度下降。

  内外结合 交叉监督

  江苏高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认真排查审判监督岗位廉政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完善交叉监督机制,形成全方位的监督制约网络。

  该院建立健全部门内控机制,狠抓制度的落实。完善问责与责任追究等制度和机制,做到以制律人、以章管事;监督与相互监督并重,强化庭领导监督,在尊重和保障合议庭审判权的基础上,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庭领导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并主动接受普通党员干部监督,合议庭的审判长和其他成员之间相互监督,使监督和接受监督成为全庭同志的自觉行为。

  该院认真对待人大、政协等机关的外部监督,强化司法公开,畅通代表、委员知情渠道,强化沟通交流,实现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效衔接。

  江苏高院审监庭连续多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或受到错案责任追究,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完善合议庭廉政风险防控

  吉林高院:

   一个时期以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职权配置、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环节入手,探索完善合议庭廉政风险防控体制。

  为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该院建立了合议庭监督的联动工作机制。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合议庭成员分配、共同阅卷和表决规则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作用,要求廉政监督员对合议庭在评议过程中发生的缺位越位现象进行实时监督,并将发现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

  由审判管理部门对案件审限、文书、裁判质量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备案,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审判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审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并据此作出人事调整。

  最后,对于案件确有疑点的,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调查,按照合议庭成员应负责任的大小,依据相关规定对人员作出处理。

  “十项机制”全面防控

  天津二中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立、审、执”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努力打造电脑自动分案、合议责任共担、终审意见反馈、内部层级监督、网上司法拍卖、异地司法鉴定、减刑假释听证、案件审理调控、案件评查定责、公正办案激励等十大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廉政风险的全面防控,有效地预防了法院廉政风险。全院主要质效指标位于天津法院前列,连续四年主要质效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2011年与2007年相比,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和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分别下降76%和58%。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提高近11个百分点,近两年维持在30%左右;信访案件投诉率下降62.9%,服判息诉率逐年上升。信访举报及非正常访案件显著下降,队伍多年实现“零违纪”。

  立案岗位实行全程监控

  海南一中院: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认真排查立案岗位廉政风险的基础上,针对立案审批、立案收费、财产保全、案件分配等重点风险环节,通过建立“一书一卡”制度、设立立案监督岗、规范立案审查时限、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在立案大厅增设监控设施、实行电脑分案等举措,实现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的同步防范。随着立案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渗透到立案岗位的各个环节,在审判工作的“进口”即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使得立案庭越来越有效地发挥着审判程序的启动枢纽与监控中心的积极作用,立案工作也随之呈现出“一上、二下、三到位”的可喜局面:“一上”,即立案准确率上升;“二下”,即信访、申诉下降;“三到位”,即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从而有力地促进了该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刑事审判岗位警钟长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中院:

    近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及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对刑事审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具体经验是:

  以反面典型警示案例为抓手,强化廉政风险教育,着力思想防控。即注意利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对刑事法官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案件来教育自己,吸取深刻教训,引起心灵震动;结合全国法院系统的法官特别是刑事法官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以约束规范刑事审判工作为重点,强化廉政风险举措,着力制度防控。该院在坚持刑事审判办案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约束和规范了刑事审判工作;以工作参与和案件督查为途径,强化廉政风险监督。通过不懈努力,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建院28年来,没有发现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更没有一名干警受到刑事处罚。

  明确职责 层层制约

  安徽合肥庐阳区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审判管理工作各环节,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处置,有力地促进了廉洁司法。

  该院强化审委会指导监督职能,制定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委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责和讨论案件的范围,强化承办人、合议庭的办案责任,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把关责任,主管院领导的督查分管责任。

  为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合议庭、独任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院领导、庭长、其他法官严禁插手案件。

  在规范法律文书审批制度方面,明确规定调解书、判决书由承办法官拟稿,合议庭审判长核稿,经分管副院长或庭长签发,如分管副院长、庭长认为可能处理不当的,可建议合议庭或独任法官再议或提交审委会讨论。

  该院还明确了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庭长对本庭案件质量负总责,依据《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则》对法官办案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