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12月4日,在“八二宪法”颁布30周年之际,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组织新任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江天宇 摄
中新网宁波11月4日电 (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余宁)12月4日是“八二宪法”颁布三十周年纪念日,也是我国第12个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为2名新任审判员、7名新任助理审判员和24名新任人民陪审员授职,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宪法宣誓制度在国外由来已久,自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首次确认国家公职人员就职宣誓制度以后,这一制度被许多现代国家的宪法规定下来。 宪法宣誓的重要意义已经日益受到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专业人士的认可。鄞州法院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面对宪法,通过媒体的镜头向公众宣誓,以传达“保护公民权利、限制公权力”的宪法根本理念,在我国法院历史上尚属首次。 “宪法宣誓仪式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它具有深远的意义。”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鄞州法院院长张光宏向记者说明了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的初衷,“庄严的宣誓仪式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激发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力的意识和责任感。对于他们而言,宣誓就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他们的内心将受到警戒,对神圣宪法的敬畏感将得到增强。而且,在媒体的宣传之下,此次宪法宣誓仪式将呈现在更多的百姓面前,宣誓词中‘保护公民权利’的倡导将激发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意识,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起到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今天,除了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外,鄞州法院还组织了一系列与弘扬宪法精神相关的活动,包括向受邀参加“法院开放日”的百姓赠送宪法文本、组织全院干警通读宪法等。张光宏院长还亲自为全院干警做了一堂名为《宪法的作用》的法制讲座,使全院干警能都更加深入地领会“保护公民权利,限制公权力”的宪法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