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 12月11日,记者从省妇联了解到,由省妇联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5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已正式下发。全省公检法司基层部门将全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绿色通道。 据介绍,“妇女儿童维权岗”主要职责包括: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群体提供维权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反对拐卖妇女儿童,禁止黄、赌、毒以及对监狱服刑和刑释解教妇女帮教等工作;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站开展“岗站共建”联手维权,定期开展普法宣传与咨询服务;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妇女儿童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依据。 (陈晓楠 记者/方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