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制定2013年度培训计划 将举办各类培训班63期培训1.2万人
为进一步增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根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第20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结合当前法院队伍现状和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坚持“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各业务部门、各高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及法官培训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考虑当前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条件和迫切需求,经多层次、多渠道反复研商,最终形成上述年度法官培训计划。 2013年,国家法官学院计划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3期,其中,指令性培训班38期,指导性培训班25期,计划培训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2万余人。重点培训班次包括全国法院新任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主题培训班、全国法院中青年法官培训班、全国法院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西部地区法院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班、全国法院法官心理调适与疏导培训班等。在培训经费方面,继续坚持对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以及中东部地区少数贫困县法院参加指令性培训的人员实行培训费用减免。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将指令性计划培训班的调训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法院年度工作考核体系,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