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原告许某诉被告张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即将在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开庭,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庭,便想委托其朋友易某代其出庭,但又不知如何出具推荐材料。该案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发给其株洲法院制作的《民事诉讼公民代理推荐函》,并告知其相关注意事项。拿到这份推荐函,许某很快就办好了公民代理诉讼手续。获得代理授权后,易某帮助原告许某顺利完成庭审。 据了解,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完善了有关组织推荐诉讼代理人的规定,规定一般公民以代理人身份参与诉讼,必须经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的推荐。面对新规定,当事人普遍不知如何去操作,为解决当事人之难,株洲法院制作了格式化的公民代理推荐函。当事人如有需要,可在立案庭或业务庭领取填充式的推荐函,请求社区、单位或有关团体填写代理人名字并加盖公章即完成了推荐手续。 (吴义良 刘 丹 李如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