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项旨在引导当事人有理有据打赢官司的改革新举——民商事审判全程标准化服务在全市法院闪亮登场。 三明法院的标准化审判服务,就是要求法官通过全面的庭前指导、庭审引导和判后答疑,全程提供诉讼实体引导,从而用最短的司法路径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明中院院长陈明告诉记者,经抽样统计,三明地区诉讼标的额低于1万元的民商事案件占80%。因成本上的考量,小额诉讼案件当事人更趋于选择自己出庭应诉,愿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的案件仅占23.6%。“接踵而来的问题是,由于缺乏应有的法律素养和程序认知,一些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明确或抗辩事由不清晰,甚至在诉讼中出现法律观点错误、举证不当等,使其败诉风险徒增。”陈明说。 经过几个月的走访调研和分析论证,2012年3月,民商事审判全程标准化服务率先在三明中院民二庭试点推行。全程标准化服务实行主审人负责制。在庭审前,要求法官主动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分类指导书、举证指导书、风险提示书和程序告知书,并根据当事人诉求针对性引导各方寻找所需的法律规定、所需收集的证据材料。在庭审中,法官引导原告提出明确可行的诉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引导被告作出针对性抗辩,固定诉讼请求和抗辩事由以及双方无争议事实。判后,法官要向当事人详细告知宣判事项、裁判说理、上诉权利和执行提示,并针对裁判文书涉及的法律术语、认定事实及证据采信情况一一释明,消除当事人疑虑,增强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理解和认同。 在当事人诉讼能力普遍不足的客观情形下,民商事审判全程标准化服务体系达到了最快实现当事人诉求、有效提升司法效率的双赢效果。据统计显示,自去年试行以来,三明中院民二庭当庭裁判率60.83%,同比上升15.5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71%,同比上升6.87%;一审服判息诉率85.44%,同比上升11.7%,案件审判质效居全省中院前列。由此,三明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推广此举。(记者 何晓慧 通讯员 吴良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