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杭州5月23日电 记者陈东升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决定,追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陶蛟龙个人一等功。浙江省委也作出决定,追授陶蛟龙“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陶蛟龙学习。 陶蛟龙系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在任期间敢抓善管,积极有为,推动温州法院多项工作走在全省法院乃至全国法院前列。2012年12月3日夜,陶蛟龙参加完省高院会议连夜返回温州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52岁。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法院广大干警,特别是各级法院领导向陶蛟龙学习,学习他恪尽职守、勇于奉献的高尚品质;学习他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学习他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优良作风。要以陶蛟龙为榜样,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目标,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 浙江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陶蛟龙学习。决定称,陶蛟龙参加工作30年来,从严律己、勤勉敬业,一心为公、司法为民,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高尚品格和良好形象,是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的优秀代表。学习陶蛟龙,就要学习他忠于事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质;学习他敬业奉献、敢于担当的优良品德;学习他精钻业务、开拓奋进的进取精神;学习他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克己奉公、淡泊名利的人生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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