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本报长春7月4日电 (记者徐隽)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4日在吉林长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在会上强调,各级法院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 最高法要求,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假错案。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吸取错案教训,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案件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把好关口,都要负起责任,绝不能走过场,要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要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这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体现,是司法自信的表现,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做细,通过依法纠错,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受害者得到赔偿、责任者受到追究,使纠正错案成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正能量。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与公安、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共同防止冤假错案。 最高法指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各级法院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法治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敢于排除各种干扰,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机制,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和集中管辖等制度,继续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各级法院领导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事,上级法院要理直气壮地支持下级法院,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审判。 必须把每一个案件审理好,对于社会关注的一些复杂、疑难、敏感案件,更是如此。要通过对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审理积累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后接受集中采访 结束了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信步来到媒体采访区,向参加会议报道的新闻界朋友问好,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有记者问:“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公众关注的案件相继进入了司法程序,这是否意味着人民法院正在通过审理公众关注的案件,进一步推动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周强回答:“要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就必须把每一个案件审理好,对于社会关注的一些复杂、疑难、敏感案件,更是如此。一个具体案件对当事人来说,直接关系到其权益的实现。万分之一的错案,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平。所以,我们通过对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审理积累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谈到如何让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实现公正时,周强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一要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二要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严格地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坚持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三要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当事人的代理人、辩护人、律师的权利;四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通过公开来促进公正。” 有记者追问:“如何尊重和保障律师权利?” 周强说:“在追求公正司法、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方面,人民法院同律师有着共同的目标。宪法的原则和诉讼制度的设计,就是想通过律师的代理或者辩护促进司法公正。因此,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各级法院都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律师的权利,尊重和保护诉讼当事人的诉权。”他着重说道,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要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律师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 采访结束前,周强特别表示,人民法院要尊重新闻宣传规律,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要为舆论监督提供司法保障,通过舆论监督来促使法院更好地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而实现公正司法。这样,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舆论监督,才能形成良性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