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0月17日)从海南高院党组会议上获悉,截至今天,省高院已录入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270人次,其中自然人166人次,法人或其他组织104人次。
据悉,为贯彻执行最高法院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若干规定》),结合本省法院工作实际,今年9月,省高院就《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和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各级法院应当向同级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变动情况,多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惩戒、威慑和引导作用。(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方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