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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之子告北大一审败诉 季老之物究竟该归谁?(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刘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7
摘要:审判长: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案捐赠协议,从捐

审判长: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案捐赠协议,从捐赠目的、受赠人特点、捐赠物品属性来看,具有公益捐赠的属性,即便是季羡林先生本人也不得撤销。

本案诉讼过程中,季承曾基于季羡林先生2008年12月6日全权委托的书嘱,主张撤销本案《捐赠协议》。一方面,季承作为季羡林先生的受托人,应从维护委托人利益的角度积极履约。在季羡林先生并无明确授权撤销《捐赠协议》的情况下,季承作为受托人应当积极履行《捐赠协议》确定的义务,而不是千方百计使其被撤销。

另一方面,任何人不能将大于其自身权利的权利委托他人。本案中,季羡林先生自己尚无权撤销《捐赠协议》,因而就更不能授权他人撤销该《捐赠协议》。因此,季承也不能撤销本案《捐赠协议》。

北京大学曾于2009年1月16日在301医院就捐赠事宜对季羡林先生表示,“这些字画最后怎么办听您的意见,尊重您的意见。”季羡林先生随即答道:“这书,就归学校……那些藏画,慢慢再商量……再考虑考虑。”季承曾据此主张双方签订的《捐赠协议》已经合意撤销。

本案《捐赠协议》并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季承在此处主张的“合意撤销”实为“合意解除”。根据查明的事实,2009年1月16日,北京大学部分领导看望季羡林先生时所提“您说捐,或者不捐,都听您的意见”实际是一种咨询行为,并非在法律意义上与季羡林先生商讨是否解除《捐赠协议》。

对于一个已经成立并合法有效的合同而言,要想合意解除,必须有合同双方明确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季羡林先生当时回答说“再考虑考虑”,这一回答只能表明季羡林先生对于是否解除《捐赠协议》存在一定的犹豫,但直到先生逝世,都一直没有明确表示要解除《捐赠协议》。因此,本案《捐赠协议》并没有被双方当事人合意解除。

1个问题

公益捐赠缘何不能撤销?

对于很多人来说,公益捐赠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公益捐赠”为何物?为什么不能撤销?记者就此采访了专家学者和律师。

“公益捐赠是相对于私益捐赠而言。后者是发生在两个个人之间,而前者则一种公益慈善行为,具有为社会谋求公共福祉的积极意义。”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说。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其属于公益捐赠出于三方面原因:从性质而言,北大属于非营利性的教学科研机构,承担着培育社会英才、促进科学文化繁荣的使命;第二,季羡林捐赠的物品包括苏东坡字画及古代的砚台等,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第三,捐赠时,双方在北大举行了捐赠仪式。季羡林在发言中表示,希望将这些物品还给国家和人民。

“公益捐赠不能撤销。不仅意味着季羡林方不能撤销,北大也不能撤销。”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孙若军表示,立法者经过反复论证做出这样的安排,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比如说,受赠方已经对受赠物做出安排,一撤销就打乱了原计划;再有就是防止有人利用公益的名义进行炒作。”

“当然,法律也规定例外情况。比如合同法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陈凯表示,解除合同的前提需双方协商一致,本案并不属于这种情况。

季承有话\

捐赠物包括母亲应得物

判决不公,要上诉到底

宣判后,面对记者季承挥着手说:“完全不同意(这个判决),绝对上诉,而且一直上诉到底,打到最后胜利为止!”季承表示今天的这个判决非常不公平不合法,“这是我没有意料到的”。

季承说,父亲的捐赠协议违法,“一是捐赠前没有分割母亲的遗产部分,把我母亲应得的部分也捐赠了,明显违法;二是捐赠协议有一个前提,就是双方清点签字后协议才能生效,实际上没有签字,因此协议无效。”

季承的代理律师卞宜民则表示,“此案由于原告身份都弄错了,季承是这批古籍文物的所有人,并非受托人,季承起诉的是原物返还,但法院却以季承是授权委托人身份,对委托事宜不明为由驳回起诉,黑白颠倒。”

季承的代理人则表示,季羡林先生生前曾被卷入“藏画门”事件,季老部分私人收藏品在没有给出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流向拍卖市场,拍卖的藏品中有赝品,真伪难辨。他的前秘书李玉洁干女儿王如,因盗窃季羡林旧居物品被判5年有期徒刑。目前季承一方已向一分检提出抗诉申请,认为王如盗窃案价值300多万,按刑法应判无期。

季承透露,目前他们已经掌握了新证据,并展示了部分被盗窃书画的复印件,“王如原来偷了330万的书籍已经判决,现在又发现她盗窃了296件字画,这说明北大失职。这些被盗字画仍在王如家里,我们已经向最高检和最高法进行反映,要求重新追究王如的刑责。”

一个数据\

季羡林捐献价值上亿

究竟捐给北大哪些物品?

根据起诉书显示,季羡林先生和北大曾签署过一份协议,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今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共有649件物品。那么,这些物品具体是些啥呢?

季羡林弟子钱文忠曾说,季羡林收藏的字画价值是天文数字。其中他收藏的白石老人作品多且精,比如白石老人的整开巨幅豹子,偶一挂出,精彩流淌,满屋生辉,观者无不目瞪口呆。

钱文忠还曾分析过季老的藏品和财产,大致分成五部分:一、主要是1950年以前收藏的字画,这些字画以齐白石为下限,数量很大,名家聚集,触目皆是,若论价格,在今天是天文数字。这部分是有目录的,主要是季羡林已故的第一任秘书、追随先生半个世纪的李铮教授编订;二、其他珍藏版古籍、古墨、田黄、田白、白芙蓉、名人信札等,数量很大;三、历年来,季羡林朋友赠送的字画、艺术品,数量也很大,名家包括启功、范增、欧阳中石等;四、先生本人写的字、手稿,当然也有很高的价值;五、季羡林著作出版量很大,稿费数目也不小,当以百万元计,还有朋友馈赠,季羡林本人不经手。

钱文忠回忆说,季羡林对家人抠门,但对外人慷慨。他的独子读大学期间,他一个月只给儿子15元生活费。他不让人老洗衣服和被单,说老洗老洗,被单就是被你们洗坏的。拖地板不用自来水,竟然用湖水。钱文忠说,季羡林对外人、对社会捐款很大方,动辄就是数十万上百万元,保姆去读书也是他给钱。汇款单上还写上字:“这些钱助你读书,都是爬格子所得,都是干净的。”

责任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