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陈先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昨日早晨已联系涉事女司机:“女司机说协议会发布的公告并未向其取证,女司机本人不认可公告内容,她本人已答应和协议会交涉,如果顺利的话,协议会近期将会撤掉公告,并发布声明表示其之前说法不实。” 京都祗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昨日对媒体表示,“此前通告文中说没有受伤,但之后了解到,中方当事人受了轻伤。原来的文告有失实之处。今天会发文,进行更正”。 对于为何发布此前通告,京都祗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称,“在日本,发生交通事故时,要通过警察和保险公司处理。要求对方现场付钱,会令人质疑是恐吓碰瓷。发文是为呼吁祗园町居民留意这一点。” 首先报道此事件的中国媒体记者也发布微博称,协议会的通告内容失实,是协议会的老龄成员在没有充分确认事实的情况下,自行撰写,并通过协议会分发给祇园400户居民。 截至昨日22时,京都祗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暂未对外公开发文更正。 ■ 提醒 国外遇交通意外找警察保险公司 北京旅游协会副秘书长刘思敏表示,在国外旅游万一发生交通意外,首先应该报警,最好不要私自处理。如果情况不严重,可以私自处理,但最好有警方出具的裁定书和相关责任意见,这样能够避免纠纷发生。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提醒说,在日本,遇到交通事故,和中国一样,通常都要通过警察和保险公司处理。双方都愿意私了的话,是法律允许的。“日本的诉讼成本很高,车祸等赔偿,大量通过示谈形式解决,有时是车主与被侵权人双方谈判,有时是车主委托保险公司示谈,外国人在当地发生类似剐蹭事件,也建议私了解决,或者小额诉讼方式解决,该方式时间短,形式比较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