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面临的难度和压力日益加大,为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有序畅通,交警的执法力度必然加强,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规则意识如果不强,发生交通违法后极易与交警产生冲突。”苏正军说。 面临不良执法环境 今年6月初,一段“衡水景县交警与群众互殴”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关于“交警打人”的话题立时成为舆论讨论的热点,网络一时充斥着对衡水交警的批评。然而,事实真相却是交警在查酒驾时遇到暴力抗法。 6月5日下午,景县交警开展治理酒驾行动,一辆小轿车在遇到检查时突然调头逆向逃窜,执勤民警果断控制住该车。经酒精测试,驾驶员王某涉嫌醉酒驾驶。在被带离做进一步处理时,3名随车醉酒男子下车后辱骂、撕扯、殴打交警,其中1人还躺在车前阻碍交警对车辆进行暂扣。而网传视频反映的正是执勤民警制服3名暴力抗击执法人员的过程。 有舆情分析师认为,公安民警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很容易受到个别利益受损民众的攻击,并成为他们发泄的对象。而就社会关注而言,舆论一般更多地把目光聚焦在民警执法权是否正确行使上,而较少关注民警权益的保障,甚至在一些执法过程产生冲突后,舆论出于同情弱势群体的心理,会在一定程度上模糊对事实的判断。 9月5日,邯郸发生超载货车司机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件,3名男子强硬阻挠执法人员对货车进行检测,一名男子直接驾车从交警脚上轧过去。当受伤交警坐在地上无法站起时,3名男子却起哄大喊“交警讹人了,交警碰瓷了”,造成大量群众围观,使交通拥堵长达4个小时。 在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中,交警作为执法者既要面对行为违法的执法相对人,又要考虑到社会与公众的关切,在一些法律意识淡薄、态度强硬蛮横的违法者面前,很难做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刘艳玲看来,尽管相关法规对保护民警执法权益作了规定,但存在操作性不强、处罚偏轻、缺乏威慑力等问题,特别是在处理警民冲突中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影响了民警良好执法环境的形成。同时,“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执法理念,也不排除客观上助长了暴力抗法者的嚣张气焰。 “交警面临的执法环境不良状况是造成暴力抗击执法问题的主要根源,其中既有交通法规宣传滞后、群众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浅薄、交警执法业务能力不强、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也有相关立法和社会舆论忽视民警执法权益、民众对执法人员戴着‘有色眼镜’的无奈。”刘艳玲说。 违法行为成本过低 衡水市景县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件发生后,醉驾当事人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暴力抗法的3名男子,1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另两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