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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起“空闹”缘起航班延误 业内认为服务需提高(2)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编辑:王硕】
发布时间:2015-09-08
摘要:不理智的“空闹”行为固然不可取,但航班延误却十分多见。8月3日,本报报道《8月买航班延误险 3成能“赔”》,报道显示,近5年来6月至8月的月均延误率在30%左右,报道预测当月首都机场航班延误率约为31.9%,并推测

  不理智的“空闹”行为固然不可取,但航班延误却十分多见。8月3日,本报报道《8月买航班延误险 3成能“赔”》,报道显示,近5年来6月至8月的月均延误率在30%左右,报道预测当月首都机场航班延误率约为31.9%,并推测买航班延误险最高只有三成几率获赔。

  据民航CADAS、飞常准的最新数据显示,8月首都机场航班进出港的平均延误概率约为34.97%。这与本报预测十分接近。

  分析

  延误后处置 航空公司应主导

  负责处理上述事件的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领保工作人员介绍,这次中国游客乘坐的泰国东方航空公司属于廉价航空,公司规模和服务能力有限。这名工作人员提醒,游客报团时要与旅行社确认航空公司等信息,如果对所选航空公司不满意,要提前与旅行社协调更换。如考虑航班延误等风险,游客可提前购买保险。

  不过,在航班延误时,大部分航空公司对航班延误补偿的通行做法是提供必要信息、食宿、交通、机票签转等,其中食宿补偿最为常见,现金补偿几无可能。

  业内人士向法晚记者表示,航班延误险是作为商业保险的一种补偿形式,但对航班延误后乘客的安置,主体还应是航空公司。虽然民航管理部门已出台了关于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规定,但目前航空公司因航班延误对旅客的赔偿问题并没有一致标准。

  “天气等导致航班延误原因不可控,但发生延误后,航空公司更应加强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沟通,而不是一味地推脱。”业内人士表示。(文/记者 蒲长廷 谢家乐 罗晓静)

  编后语

  沟通再多一点

  有些游客的行为过激,属于过度维权。过度维权不可取,但“有错在先”的并不是他们。游客无论面对航空公司、机场还是旅行社,都属于弱势地位,维权渠道不畅,所以才引发了矛盾。

  要反思、要批评的,显然不仅仅是游客。航班延误似乎成了“家常便饭”,而一些航空公司的处置,显然是在应付了事。出现了延误,及时沟通,及时安抚好游客情绪,满足游客的合理赔偿要求,同时要建立常态化危机处理机制,这才是航空公司应该反思的。(文/潇添)

责任编辑: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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