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在吸纳和组织志愿服务者时,应认真进行筛选,坚决将那些动机不纯、仅为荣誉和优待而来的“伪志愿者”排除在外。对此,应进一步规范对志愿服务者的选用、登记、考评等工作流程,夯实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志愿者队伍的纯洁性。 另一方面,应加大对失信者的追责问责和惩戒力度,确保“追责惩戒一个、教育警示一片”。尤其要综合利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相关法律、纪律手段对投机取巧者进行追责问责,让其付出足够的失信成本。对此,必须增加公开透明力度,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让志愿服务者接受各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