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百余限高令三成老赖主动还款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昨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成立两年来已对145人发出了限高令,134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有54人迫于压力主动还款。 三中院通报称,截至今年8月20日,三中院两年受理执行案件1892件,结案1424件,结案率超七成,结案标的总额高达76亿余元。自该院成立两年来,通过集中开展行动,目前已拘留妨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1人,限制高消费145人,限制出境2人,限制招投标15人。 此外,134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54人迫于压力主动还款,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三中院执行一庭庭长杨晓军举例称,某保安公司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服务费发生纠纷,由于房地产公司拖欠费用,保安公司遂申请仲裁。2014年12月24日,北京仲裁委作出裁决,要求房地产公司向保安公司支付赔偿18.4万元。裁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未履行裁决义务,保安公司申请强执。 三中院受理该案后,多次约谈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郎某到期仍未履行。法院经合议,决定对郎某采取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在郎某被押4天后,其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法院提前解除对郎某的拘留措施。 |